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关于开展全省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
检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委组织部党管(组织)科,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
根据全省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经部领导同意,8月底9月初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是信息采集工作的最后一环,也是保证数据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检查验收前要提前制定好工作方案,抽调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深入基层党组织进行验收。市、县级组织部门要对录入系统的信息进行人工判别,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验收。基层党委要按照检查验收的要求,认真核对各类台账资料,补齐党组织和党员信息,确保9月5日前党组织和党员入库率100%,党组织信息完整度100%,党员信息完整度100%。各级要将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对信息准确性差、数据造假现象严肃追责。
二要抓好问题整改。省里将组织人员对入库的党组织和党员信息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各类问题排查出问题数据和存疑数据,列出清单,定期反馈各地各系统进行整改,并通报整改进度,各级要对照清单督促基层党组织进行整改,逐条核实、逐项销号。对身份证重号的党员信息,重复录入的各方党组织要核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确定其所在的党支部,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删除重复信息,9月5日前,要全面消除身份证重号现象。各级党组织在工作中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要加强动态维护。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常态化信息维护机制,建立“AB”岗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的同时,还要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后备,防止出现一人换岗,工作断档。要建立保密工作制度,加强用户账号和系统使用权限管理,除管理员外,未经批准不得授予其他人员进入系统,切实防范信息泄露风险。要定期进行数据维护,及时排查解决问题,对采集工作期间组织设置调整、党员转入转出等情况,都要及时在系统中补充完善,保证信息全面、准确,为下一步运用信息系统开展党员管理业务打下良好基础。
四要做好有关工作。省里组织的实地抽查验收采取异地交叉的形式进行。请各地各系统选派2名业务骨干(其中1名为市州委组织部副科级以上或省直行业系统党工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其他市州和省直系统的验收,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手机)于8月25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电话:0731-82218679;电子邮箱:hndyglc@163.com)。按照工作要求,9月10日前,请各市州和省直行业系统将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情况报告报送省委组织部。
省委组织部党员管理处
2017年8月24日
责编:刘颖
来源:国资委党委组织部